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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12:13    

当事人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写明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为依据,将符合的事由逐项列明。

原审法院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具体的再审请求。

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申请再审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身份证明

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裁判文书

提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提交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二审判决书为生效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裁判文书原件或复印件。

证据材料

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再审新证据应当提交证据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新证据副本。

其他材料

提交材料清单一式两份,并可附申请再审材料的电子文本。

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

律师事务所函及再审申请人给律师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