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轻减轻的幅度在不同情境和法律规定中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情况和幅度:
减刑幅度
减刑幅度最高可达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具体减刑幅度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表现、悔改程度以及对社会的贡献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评定。不同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及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会影响减刑幅度的上限。
减轻行政处罚
减轻行政处罚是指适用法定行政处罚最低限度以下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例如,罚款数额可以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
从轻行政处罚
从轻行政处罚是指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较轻、较少的处罚种类或者较低的处罚幅度。罚款的数额应当在从最低限到最高限这一幅度中较低的30%部分。
减轻刑事处罚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对于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过失犯罪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
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自首情节
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立功表现
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1-3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
减轻处罚的幅度限制
一个减轻处罚情节只能减轻一格,不能无限制地减轻。减轻处罚是相对于加重处罚而言的,因此对减轻处罚幅度的限制应参照对加重处罚的限制。
综上所述,从轻减轻的幅度在不同情况下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