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入上海的流程如下:
在新就业地建立社保关系并缴费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上海)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申请转移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原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转移资金和资料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提交必要材料
办理社保转移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
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
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账户转移联系函》。
领取新的社保卡
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社保局或社保服务中心领取新的上海社保卡。
建议: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畅。
如果对转移流程或所需材料有任何疑问,可以提前联系上海社保局或通过其提供的官方渠道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