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
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作为国家力量的象征,享受免税待遇。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为特殊使命而生,无需购置税。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如救护车、警车等。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为公共服务提供,免征购置税。
残疾人专用小型车:
残疾人使用,经权威机构鉴定并出具有效证明的小型车,免征购置税。
报废车:
在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下,报废车不用缴纳车辆购置税。
外籍人士携带的私人车辆:
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规定》,外籍人士在居住期间携带的私人车辆免征购置税。
建议您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符合条件的车辆类型,以享受免征购置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