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22:06:28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因此,当年事假累计达到20天以上将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